中心主要业务范围及鉴定项目为
目前华检质信(北京)珠宝玉石鉴定中心的鉴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宝石鉴定证书:内容包括鉴定结果、详细鉴定数据、彩色照片、鉴定师签名、鉴定专用章
2.珠宝玉石鉴定卡:内容包括鉴定结果、彩色照片、鉴定专用章;
3.镶嵌钻石分级证书:内容包括详细分级结果、彩色照片、鉴定师签名、鉴定专用章;
4.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我所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内容包括检验结论、详细检验数据、样品描述、彩色照片、鉴定师签名、鉴定专用章
5.口头咨询:鉴定师鉴定后只口头给出鉴定结果,不出具任何文字证书资料。
另外,中维珠宝检测中心可以提供外出检测业务,但样品条件需符合流动检测的要求。如有需求请打电话咨询。
我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证书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一律无效。鉴定周期为一个工作日,如有需要,可加急办理,当时可取。
华检质信鉴定项目
积极开展对珠宝玉石首饰检测鉴定的优质服务。中心制定并贯彻为维护检测工作公正性和诚实性的行为准则,并在为客户服务中严格遵循和维护。坚持科学、准确、公正的宗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中心郑重声明
1.中心为具有独立开展业务权利的鉴定测试机构,对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持公正态度,严格执行标准,检测鉴定的结论仅以检测鉴定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不受有关方面经济利益的支配,保证检测结论的真实可靠,以维护检测、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2.中心保证为送检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维护受检者的专利和所有权。
3.中心人员不参加任何与被检样品有关的开发或以开发为目的的研制及经销工作,也不利用所检测样品的数据和结果进行技术开发工作。
4.客户如对本中心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诉,由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如对中心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继续申诉。
5.中心人员须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中心主要业务范围及鉴定项目为:
1.钻石类:钻石的鉴定和分级。
2.宝石类:红宝石、蓝宝石、金绿宝石、猫眼、変石、祖母绿、海蓝宝石、碧玺、尖晶石、锆石、托帕石、橄榄石、石榴石、水晶、长石(月光石、天河石、日光石、拉长石)、方柱石、黝帘石、磷灰石、辉石等的鉴定。
3.玉石类:翡翠、软玉(白玉、和田玉)、欧泊、玉髓(玛瑙)、木变石(虎睛石、鹰眼石)、石英岩(东陵石)、蛇纹石(岫玉)、独山玉、绿松石、青金石、查罗石、孔雀石、大理石、萤石、鸡血石、青田石、寿山石(田黄)等的鉴定。
4.有机宝石类:珍珠、琥珀、珊瑚、象牙、贝壳、龟甲(玳瑁)煤精、犀牛角等的鉴定。
5.砚石类:各类砚石的材质鉴定。
6.观赏石:各类观赏石的岩石鉴定及图案花纹的真伪鉴别。
7.人工宝石:各种合成宝石、人造宝石、塑料和玻璃的鉴定。
质量方针
公正、科学、准确、满意、改进。
公正:本站工作人员保证行为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科学:科学的组织和领导,选用先进科学的检测方法和抽样技术,确保检测方法和手段先进科学;
准确:检测活动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方法要求,并对检测全过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满意:树立服务意识,满足客户需求,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按时发送检测报告,以优质服务换取客户的信任;
改进:全体工作人员要持续不断地学习相关领域知识和技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讨和评估自己和组织的工作,用以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质量目标
质量管理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并有足够人员、技术、设备等资源,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以公正的立场,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和清晰、明确、客观的检测报告,树立良好信誉,努力减少检测报告的差错率,避免重大的质量事故;以良好的服务和管理,为珠宝消费者、珠宝生产者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
部门设置
中心建立有严格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办公室:主要负责本中心质量监督和日常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业务室:主要负责珠宝玉石样品的接、收及各类投诉。
检验室:主要负责珠宝玉石样品的质量检验。
珠宝玉石检测参照标准
在珠宝首饰检测中主要参考和执行以下国家标准: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2-2010 标准规定了珠宝玉石的类别、定义、定名规则及表示方法,适用于珠宝玉石的定名。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3-2010 标准规定了珠宝玉石的术语、鉴定方法及鉴定标准,适用于珠宝玉石品种的确定。